粤发改价格〔2017〕742号
发展改革局(委):
为做好我省生猪、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流通成本和生产情况的常规及应急调查工作,切实提高调查质量和工作效率,近期,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委价格成本调查队集中采购农产品成本调查专用设备(多功能一体机)一批,分配给部分调查市、县(市、区)的成本调查机构作为农产品成本调查专用设备(具体分配名单见附件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成本调查专用设备的安排原则
本次安排下发农产品成本调查专用设备主要是根据各市、县(市、区)承担国家和省规定的生猪、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直报预测调查、专项调查及应急调查任务情况,重点照顾基层县(区),适当扶持经济较困难欠发达的山区县(县区),减少因缺乏工作设备引起的调查工作问题,并适当对积极报送农本资料的市县给予激励。
二、农产品成本调查专用设备的发放要求
各县(市、区)的农产品成本调查专用设备由你市成本调查机构统一发送。
为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专用设备的发放工作,各单位需要做到以下两点要求:
1.收到物流公司配送的专用设备后,须认真核对设备型号、配置,并在《签收农产品成本调查专用设备证明》(详见附件1)一式两联上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其中:“一联”自留作为单位固定资产入帐凭证之一,“二联”需扫描并经邮箱发给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存档;
2.各单位收到专用设备后,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入帐工作。
三、充分发挥农产品成本调查专用设备在常规及应急成本调查工作中的作用
各单位要确保省安排的农产品成本调查专用设备专用于开展生猪、粮食、蔬菜等农产品成本常规及应急调查工作和成本监审工作,确保成本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及时,保证各项数据的上报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能更好适应新形势下价格服务管理对成本工作的要求,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
附件:1. 签收农产品成本调查专用设备证明
2. 农产品成本调查专用设备配置明细表
3. 农产品成本调查专用设备分配名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11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媛,020-83134557、15914323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