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委组织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质监局、安监局、金融办: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在省科技厅《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报告》上的批示要求,我委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意见》(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职能研究提出意见,并请于11月8日前回复我委(产业发展处)。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2017年11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于茂军 020-8313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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