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财金函〔2017〕5961号
为建立健全广东省企业债券工作机制,扎实推动企业债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近年来我省企业债券工作实践,我们起草形成了《广东省企业债券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至2017年11月25日止。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传真:(020)83138694
电子邮件:fgw_cjc@gd.gov.cn
附件:《广东省企业债券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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