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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已结束)

信息来源:收费管理处 时间:2017-06-28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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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粤价〔2010〕18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于2013年8月31日三年试行期满后,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继续试行至2017年8月31日。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我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的具体情况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12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处),邮编510031。

  传真请发至:(020)83134195。

  电子邮件请发至:83134100@163.com

  附件:《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相关附件: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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