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号 | 20171031-1055-443185 | 类别 | 咨询答复 |
提交者 | 杨婷 | 提交日期 | 2017/10/31 |
主题 |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改为备案制 |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8号)关于今年暂不受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申请,想问一下我省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是否改为备案制?具体情况如何? | ||
回复时间 | 2017-11-08 09:20 | ||
答复 | 杨婷女士(先生):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发展改革工作的关注! 2017年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17年第17号公告,自2017年9月22日起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开展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工作,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再受理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事项取消后,工程咨询市场准入放开。国家发展改革改革委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机构,应自2018年1月1日起,按规定内容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有关信息。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政府部门的管理信息、与“信用中国”共享的信用信息等,将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示,为工程咨询服务委托方择优选择工程咨询单位提供参考。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完善工程咨询行业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包括资信评价在内的行业自律措施等新的管理规定。新的管理规定实施之前,为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工程咨询服务委托方可参考工程咨询单位原资格证书选择服务提供方。 我们将持续跟进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的最新进展情况。 | ||
满意度评价 |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