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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审批权限的问题

查询号 20171030-3631-443031 类别 咨询答复
提交者 李小星 提交日期 2017/10/30
主题 县级政府出资建设的项目审批权限的问题
内容 广东省发改委投资处:你好!县政府出资建设项目,也就是指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为:我省地方政府投资项目,除规定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人民政府审批外,全部由本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请问:县政府投资项目哪些类型的项目需报国家发改委或省、市人民政府审批?如企业投资项目可以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核准权限,但是政府投资项目按照什么目录来确定国家、省、市、县审批权限?祈盼回复,谢谢!
回复时间 2017-11-01 11:51
答复 一、目前国家和省尚未出台统一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来明确各级政府审批权限;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新建、扩建、改建、购置)审批权限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执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审批权限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省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批程序事宜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16]5401号)执行;党政机关业务用房建设(新建、扩建、改建、购置)和维修改造审批权限按照《关于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资[2009]37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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